我想說: 使用者付費這個觀念很重要!

至於各位朋友要收多少錢錢, 是大家的自由~


民視 (2012-03-21 16:55)

宜蘭縣警方日前偵辦竊案,向宜蘭市一間超市調閱監視器畫面,沒想到業者開價「30分鐘影帶要1000元」,讓警方傻眼,但業者說因為不懂如何將畫面轉出,只好花1000元委託電腦公司幫忙,這筆費用究竟該由誰支出,讓大家相當頭疼。

員警為了偵辦案件、追查線索,時常向民間業者調閱監視器畫面,但日前宜蘭分局向一間大型超市調閱監視器,希望能提供錄影光碟片給警方,但業者卻向警方開價1000元,讓警方傻眼。

但超市業者拿著發票出面喊冤,原來是因為他們不會將畫面拷貝成光碟,只好委託電腦工程人員出馬,錄製影像工資1000元是要支付給電腦公司,並非要占為己有。

業者最後無奈表示這筆費用會自行吸收,但未來最好還是有警方專業人員處理,才不會又造成誤會。

新聞轉sina- http://magazine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20321/6244433.htm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監工老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