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民聯防.jpg  

這份文是客人大大給我的.

 

內容分成四大條:

第一條是講為什麼有這件事

第二條是講保全公司要過濾報案狀態後再報警察局

第三條是講非保全業者那四家警民聯線公司, 包含柏貿/擎衛/樹樺/迅龍,也不再代管???

 ((基於法令規定, 警察機關不應也無權涉入私權契約範疇及違反依法行政原則, 提供不當代管設備或執行非警察行政業務等服務.))

最後一條是講101年6月30日止不再代管警民聯線.

 

看起來是警察以後不管警民聯線的意思?!

待我明日再打電話給保安民防組問看看後, 再給大家報告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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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監工老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